听朋友说以后开网店要办营业执照,
成都网站建设小编咋一听还不相信,在网上查了一下,发现还真有可能!最近商务部起草的《无店铺零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开征民意。大致意思是,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无店铺零售经营者和相关服务者不得通过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短信、微信、电子邮件、信函等渠道,向其发送推销信息。
意见稿所称无店铺零售,指不通过店铺,由厂家或商家直接将商品递送给消费者的零售业态。包括电视购物、邮购、网上商店、电话购物和自动售货亭(自动贩卖机)等。
意见稿称,无店铺零售经营者或相关服务者开展促销活动时,应当以显著方式明示相关信息。包括促销原因、促销方式、促销规则、促销期限、促销商品范围以及相关限制性条件等。与促销相关的限制性条件、附加条件、例外商品应当以显著方式进行标示。不得以任何形式或理由降低促销商品质量。
意见稿明确,无店铺零售经营者通过相关服务者从事销售活动,应当提交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授权经营证明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证照等信息。经营者为自然人的,提供居民身份证、联系电话、经营场所(住所)。
现在大家都知道网店存在很多水分,黑心店家也不少,若这一政策的落实下来,可以给市场带来一定的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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