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 8069 5689

云计算作为一种全新的服务模式,云计算产业链有多长?

云计算作为一种全新的服务模式,改变了传统软硬件等资源的交付和使用方式,带来服务模式、商业模式的革命性改变,成为信息技术产业竞争的制高点,成为引领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的关键战略性新兴产业。云计算的应用渗透到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各个领域,由于IT的基础性、先导性、战略性和广泛渗透性,云计算也渗透到政府、金融、电信、物流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个方面,不仅改变了IT产业,也带来了传统产业和信息技术产业的变革。

企业建站必须是能够以充分展现企业形象为主要目的,是企业文化与产品对外扩展宣传的重要窗口,一个合格的网站不仅仅能为公司带来巨大的互联网上的收集和信息发布平台,创新互联面向各种领域:纯水机成都网站设计全网整合营销推广解决方案、网站设计等建站排名服务。

云计算为传统产业和信息技术产业带来的巨大影响不容置疑,这也引发各大公司,特别是咨询公司和研究机构,对云计算市场规模的预测,不同的组织由于对云计算产业链不同的定义,产生了迥异的市场规模预测。

云计算是中国政府重点扶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硬件、软件、集成、运营、内容服务等领域的主要厂商纷纷借势转型发展,基于已有的产品及技术优势,推出云计算服务及解决方案。各地政府纷纷制定促进云计算产业发展的规划,从已有的规划和实践来看,地方政府对云计算产业链的理解也有很大差异,这种差异实际上是很多认识的误区造成的。主要争议在于:

(1)硬件设备能不能纳入云计算产品范畴?硬件设备厂商能不能列入云计算厂商?

部分专家和学者架构的产业链包含了设备、终端甚至IC等硬件设备,为云计算构架了从软件到硬件到服务的产业链条,我们认为这种看法是不够准确的。云计算是以服务为导向的,最终提供的是某种形式的服务而不是某个产品,比如有一种云计算服务模式叫做硬件即服务(Haas),但这种服务的提供商实际上不是设备制造商,而是提供设备租赁服务的设备产权人,当然如果设备厂商转型基于云服务的设备租赁服务商就要另当别论。

(2)硬件产品能不能纳入云计算范畴?

一些地方政府提出了软硬互动、协调发展的思路,这是正确的,但是把云设备、端产品列入云产业重点扶持的领域,这是不准确的。把IC、笔记本、平板电脑、服务器、网络设备列入云产业范畴,会造成统计概念混淆、重叠,发展重点、发展思路不清晰。

(3)如何看待基于第三方云平台交付的软件产品开发商?

进入云时代,软件产品开发商的各类软件,既可以独立的版权交付模式提供给客户,也可以自己架构云平台以服务模式交付客户,也可以基于第三方云平台交付给最终用户。基于第三方云平台交付的软件产品开放商,还是一种独立软件开发商,尽管他们是云计算产业生态链中的重要环节,但是不能纳入云计算企业范畴,它们产生的收入,不能纳入云产业收入统计范畴。

在现阶段信息化进程中,信息技术与通信技术的融合越来越紧密,使得ICT产业边界日趋模糊,市场竞争由之前单一的软件或硬件的产品竞争,转变为“基础设施+终端+软件+内容+服务”的全链条竞争,硬件制造商、系统开发商、应用提供商、内容提供商、服务提供商、技术提供商、解决方案提供商等各类厂商都争相进入到市场竞争中来,其中优势企业将凭借在产业链的主导地位进行兼并重组,实现产业链的“垂直整合”。

尽管如此,各地产业主管部门在制定云计算战略和相应措施时,应明确云计算产业链要基于云平台构建和基于云服务分析。云计算平台是一种基于云计算架构的、通过网络部署的、以服务形式交付的IT资源池,资源池中汇聚了各种软件、硬件、系统和环境等实体和虚拟资源,为不同用户提供可在云平台资源之上管理、部署和使用应用程序的能力。

云服务分为云技术服务和云平台服务两大类:云技术服务是指云服务提供商帮助客户前期搭建云计算平台、后期运维云计算平台而提供的各类服务,包括咨询服务、关键软硬件产品、解决方案、系统集成、运维等服务;云平台服务是指各类云服务企业基于云计算平台,通过网络向客户随需提供的各类服务。因此云计算产业链中核心产业只包含利用云计算关键技术构建云平台的解决方案提供商和提供云服务的云计算服务提供商,其他企业都属于关联产业的范畴。

与云计算关联的产业链很长,涉及硬件设备制造商、软件产品开发商、云计算平台开发商、系统集成商、云平台服务提供商、云应用服务提供商、终端供应商、网络运营商、最终用户等等。其中,基于云平台提供云计算服务的企业(例如第三方的SaaS、PaaS、IaaS服务商)、构建云计算平台的技术解决方案提供商是云计算核心企业,涉及云平台专用设备(软硬件)开发商、系统集成商、云应用开发商、云资源服务提供商、云平台服务提供商、云应用服务提供商构成了云计算核心产业链,应该是地方政府规划中云产业、云企业支持发展的重点。硬件、网络、终端、应用软件等厂商是云计算的关联产业链、支撑产业链,与云计算产业构成前后向产业,形成互动、渗透。

云企业只有两种,一种是基于云计算平台提供云计算服务的企业,另一种是构建云计算平台的技术解决方案提供商。通信网络基础设施提供商、网络设备生产企业、云平台底层的终端产品生产企业、基于第三方云平台交付的软件产品开发商都不是“云企业”,他们是云计算的关联厂商,形成的产业是支撑产业或者关联产业。只有部分设备厂商是云设备厂商,可以计入云产业;只有部分软件,从事云平台管理软件、云平台安全软件的厂商才是云软件厂商;传统的电信、网络企业都不是云企业,除非实现向平台服务的转型成为信息技术服务商。真正的云计算产业只涉及服务业、服务企业,其他都是云计算的前后向企业、前后向产业,其中是有明确区隔的。


名称栏目:云计算作为一种全新的服务模式,云计算产业链有多长?
链接URL:http://cdxtjz.cn/article/sjieg.html

其他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