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 8069 5689

中国法律有哪些(一些基本的法律常识)

1、不打官司解决纠纷

专注于为中小企业提供做网站、网站建设服务,电脑端+手机端+微信端的三站合一,更高效的管理,为中小企业巴州免费做网站提供优质的服务。我们立足成都,凝聚了一批互联网行业人才,有力地推动了成百上千家企业的稳健成长,帮助中小企业通过网站建设实现规模扩充和转变。(1)有话好好说——调解

人民调解是我国民间一种非常重要的纠纷解决方式。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基层人民政府和基层人民法院的指导下,受司法助理员的具体指导开展调解工作。宪法规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设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

(2)仲裁ABC

仲裁是解决纠纷的另一种方式。发生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争议的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其在争议发生前后达成的仲裁协议,自愿将该争议提交中立的第三者进行裁判。我国的仲裁机构是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

(3)走近行政复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特定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该行政机关对有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2、心中有数打官司

(1)诉讼与诉讼权利1)

含义:诉讼又称“打官司”,是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纠纷主体的参与下,依照法定程序解决具体纠纷的活动,成都小程序开发,是解决各种冲突和纠纷的成都谷歌推广公司,途径。

2)种类:

根据诉讼要解决的案件性质、诉讼的内容、程序等因素的不同,诉讼可以分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三种。

(2)公民的基本诉讼权利

1)公民有委托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的权利。

2)公民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3)公民有上诉的权利。

3、诉讼的基本程序

(1)投告有门——管辖

1)管辖的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之分。级别管辖主要是在法院的上下级之间确定管辖权,地域管辖则确定某个一审案件应该由哪个地区的法院来管辖。

2)确定一个案件由哪一级别的法院管辖主要取决于案件的性质和案件的影响。绝大多数的普通案件都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成都定制网站高人民法院分别管辖具有全市、全省或者全国影响的案件。地域管辖相对较为复杂。民事诉讼多采取“原告就被告”即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的原则,行政诉讼多以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确定管辖,而刑事诉讼则多由犯罪地的法院管辖。

(2)告状有道——起诉与受理

1)起诉:起诉俗称“告状”,是迈向诉讼程序的成都小程序开发公司步。起诉并不必然导致诉讼的成立。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法院接到起诉状后,还要从四个方面审查起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这四个方面是:案件是否属于法院的管辖范围;原告是不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没有明确的被告;是否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2)受理:法院受理后,会把原先提交的起诉状副本发送给被告,被告应诉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答辩状,再由法院把答辩状副本送交原告。

(3)法槌响起——开庭审理准备就绪后,就进入了诉讼活动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开庭审理。开庭审理是人民法院在法庭上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的诉讼活动,成都小程序开发,包括开庭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评议与宣判五个阶段。

4、用证据说话

(1)证据——胜诉的砝码打赢官司的最重要因素是证据。证据,就是证明的根据,用已知的事实证明未知的事实离不开证据。但是,法律意义上的证据即诉讼证据不同于生活中通常所说的“证据”,它是指诉讼过程中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一切凭证或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了共同的证据种类,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鉴定结论和笔录。

(2)成败在此一“举”在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决定了“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在行政诉讼中,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在刑事诉讼中,对于公诉案件,承担举证责任的应该是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对于由公民提起的刑事自诉案件,自诉人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5、律师面面观

(1)有事找律师

1)律师是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2)律师的基本职责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律师应尽力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并以此维护法律的尊严。律师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律师的业务上。律师的业务分为诉讼业务和非诉讼业务两种。

(2)律师,你为谁辩护?!

我国宪法规定:“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辩护权是由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两大职能——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所决定的。在刑事诉讼中,律师作为辩护人的职能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以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使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罪轻的人不致重判,从而使法律得以正确实施。

(3)针对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根据我国的法律援助制度,律师、公主员、基层法律工作者等法律人员,都要在国家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的指导和协调下,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给予减、免收费的法律帮助。


新闻标题:中国法律有哪些(一些基本的法律常识)
当前网址:http://cdxtjz.cn/article/soehe.html

其他资讯